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
一、工作机构
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鹤壁市统计局综合科,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。
联系电话:0392-3376800
通讯地址: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
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1:30,下午3:00-5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邮政编码:458030
二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市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: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,统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部门统计调查查询,网上办事,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(统计公报、月度统计、统计图表等),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(二)公开方式
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。网上公开的网址为:http://tjj.hebi.gov.cn/。本单位还将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,采取以下便于公众知晓的辅助性公开方式,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。
1、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公开。
2、其他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,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最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统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,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。除法规规定外,本单位将予以提供。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,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,不对信息、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二)公开程序
(1)提出申请
1、填写《鹤壁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2、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4、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。
(2)申请处理
1、审查。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
2、登记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。
3、答复。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。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。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
具体内容见附件3文件。